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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0年,美国管理学者普拉哈德(C.K.Pmhalad)和哈默尔(Gary Hamel)提出了核心竞争力的概念。他们认为,随着世界的发展变化,竞争加剧,产品生命周期的缩短以及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加强,企业的成功不一归功于短暂的或偶然的产品开发或灵机一动的市场战略,而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表现。他们对核心竞争力的定义是:“在一个组织内部经过整合了的知识和技能,尤其是关于怎样协调多种生产技能和整合不同技术的知识和技能”。
学者对“核心竞争力”的定义过于抽象复杂,普通人难以理解,也就难以应用。能否用通俗易懂的一句话说明什么是“核心竞争力”?
我在研讨会常和同行讨论这个话题,以下是一些比较有意思的答复。
答:核心竞争力就是“我有他无”,即我具有的优点,对手没有。
评:“我有他无”说得过于自负了吧。你有什么了不起的优点别人都没有?你编程很牛?你很帅?在现实中,“我具有的优点别人没有”这是吹牛,“我具有的缺点别人没有”这倒是可能的。
答:核心竞争力就是“天塌下来也能顶得住的能力”。
评:这绝对是核心竞争力,而且是超强的竞争力,可是要求太高了。世上只有“上帝、真主、如来佛”几位老大具备这种能力,咱们努力一辈子也达不到啊。
核心竞争力显然和企业的优点有关系,但是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企业的优点。
我对核心竞争力的一句话表述如下:核心竞争力是使企业盈利模式取得成功的综合能力(综合了优点和缺点),而且竞争对手不能轻易模仿成功。
解释如下:
(1)核心竞争力必须是使企业盈利模式取得成功的能力,与盈利无关的优点不能算作核心竞争力。例如,一个软件公司拥有同行中最好的厨师、最好运动员,这些的确是了不起的优点,但不是核心竞争力,公司不能把精力放在这方面。
(2)核心竞争力是综合能力,不纯粹比优点多,还要比缺点少。当竞争者之间的优势都差不多的时候,此时相互比拼的是“谁的缺点少,谁犯的错误少,谁改正得快”。一家“很牛”的企业由于犯了大错误导致迅速衰败或倒闭,而一家“不牛”的企业却因为没有犯过大错误而活得挺好,即所谓“剩者为王”。
(3)核心竞争力是相对优势,而不是绝对优势。即使我们现在在某方面领先于对手,也不能因此而髙枕无忧,不能骄傲自满,因为对手通过努力也能培养这种优点,只是对手不能轻易模仿成功而已。